| 来源: |
国泰君安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9日 17:19 |
作者: |
张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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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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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由于“规划”不同于“计划”,“规划”是指明行业发展方向的纲领性文件,具体的落实则在“计划”中体现,因此“规划”具有覆盖范围大、涉及面广和普惠的特点,特别是在加入WTO的今天,任何“救市措施”还要注意遵守WTO的相关规则,避免授人于把柄,因此规划“宜粗不宜细”;而“计划”则更强调“具体落实”和“措施的可操作性”。 在目前中国新车产销量逼近千万辆关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规范、活跃的二手车市场作为依托,而仅寄希望通过减半征收购置税来保持新车市场的持续增长是不切实际的,换言之,未来汽车业继续以两位数的增速实现发展缺乏坚实的市场基础。过度追求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增长将可能陷入“成长性陷阱”。 考虑到轻型汽车和微型客车占全部汽车的比重不足25%,虽然规划对此有所倾斜,因此其对汽车业产销总量的直接拉动作用应该较为有限。 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实行补贴的举措,要注意严防大批“伪新能源”汽车混迹坊间,出现鱼目混珠的局面。 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虽然对中国汽车业造成极大的困难,但同时也是一个极佳的契机。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看,汽车业的重组整合更需要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但同时也要避免“拉郎配”和因重组整合而拖累优势企业情况的出现。 总体看,此次出台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实质性措施并不很多,或者说力度远逊于市场预期。对于自主品牌、汽车信贷等更多地还是原则性和引导性的用词,因此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2009年汽车业的发展形势不容盲目乐观。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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