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信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7年11月15日 14:48 |
作者: |
杨立宏 |
| 行业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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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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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2007-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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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据新浪网消息,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11月13日召开的“2007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透露,中国正考虑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方案正在讨论中,目前已基本成熟。 评论: 资源税上调是完善煤炭行业完全成本的最后一步,符合预期。完全成本是包含直接成本(采矿权价款、生产成本)、资源耗竭补偿成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环境补偿成本(生态恢复成本,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等)在内的成本构成。在我国煤炭行业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并提取可持续发展基金、环保基金以及转产基金后,上调资源税有望成为完善完全成本的最后一步。尽管2004年以来国家已经6次提高资源税,目前各省区吨煤资源税在2.5-3.6元/吨之间,其中山西3.2元/吨,内蒙古3.2元/吨;焦煤8元/吨,仍相对偏低。包括调高资源税在内的完全成本的计提更多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对煤炭资源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的认同,未来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不但为政策制定者所认同,也将为下游行业所接受,资源税上调符合煤炭企业及市场预期。在推出时间和方式上,我们认为国家有关部门会综合考虑煤炭企业、下游行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不会采取“涸泽而渔”方式,温和、渐进的推进可能是资源税改革的方向。 短期对煤炭行业的影响为中性偏空。短期来说,资源税的上调必然会增加企业成本。而是否影响企业盈利能力,还要看价格能否将成本刚性上升转移到下游,这取决于煤炭供需形势、煤炭行业相对下游的议价能力以及煤炭的需求弹性。从目前的供需情况、煤炭行业的竞争状况及替代能源的发展来看,我们认为价格传导能力较强。按照我们08年动力煤价格上涨8%,炼焦煤价格上涨10%的假设计算,煤炭上市公司吨煤价格涨幅在30-50元之间,而假设资源税调整为按照吨煤价格3%计算,并扣除当前吨煤3.2元左右的资源税,吨煤实际新增的资源税在9元-17元之间,即价格上涨能够完全抵消资源税的影响。而且如果资源税上调在合同煤价谈判期间推出的话,煤炭价格的上涨幅度可能超过我们的预期。 长期来看提高资源税有利于落后产能推出和大型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从长期来看,煤炭资源税的调整有利于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从政策的思路来看,仍然会坚持“节能”的主题,主要目的在于抑制资源的“透支性开采”,鼓励企业提高回采率。根据《2007中国能源发展报告》,中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平均30%,而占煤矿总数约30%的乡镇煤矿回采率平均只有10%-15%。无论是按照储量计征还是按照从价计量,在实际税率上回采率较高的国有大型企业吨煤税赋负担会低于乡镇煤企,将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有序发展以及大型煤炭企业提高市场份额。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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