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财富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9日 14:18 |
作者: |
陈炳华;龙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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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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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新华保险2月1日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保险董事会同意:1、发行期限5年以上、总额不超过100亿的次级债;2、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总额不超过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3、同意公司境外投资方案,开展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管理;4、设立延庆、密云养老项目公司。 发行次债实现最初的梦想。公司从2011年6月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历经波折于2011年12月实现A+H股IPO。但是由于2011年下半年股市低迷不振,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远低于预期,募集资金相比之前预计的40亿美元少了近40%,实际融资总额仅24亿美元,约合140亿人民币。此次批准通过的总额不超过100亿的次级债发行相当于是公司以债务融资代替股权融资。虽然时间上有所延后、融资方式上也有所变化,但是,最初上市融资的构想还是得以实现。 公司静态偿付能力有望提高至200%以上。2010年10月的定增使得公司11年中期偿付能力提升至106%,但仍然在150%的警戒线下。2011年末IPO募集资金140亿,使得公司静态偿付能力达到184%,不过由于2011年股票市场疲软导致公司2011年偿付能力吃紧,预计2011年末公司实际偿付能力会有所打折,预计略超监管标准150%。如果100亿次级债发行获得股东大会通过,那公司静态偿付能力有望提升到200%以上。根据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保险公司200%左右的偿付能力比较合理,因此,次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偿付能力有望达到行业监管的满意水平。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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