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泰君安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3日 14:19 |
作者: |
魏兴耘;袁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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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公司9月10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珠海市东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浩先生的承诺函。东区荣光、陈利浩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评论: 公司于06年8月IPO上市,按发行后的股权结构,东区荣光持有公司30.5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而董事长陈利浩先生持有东区荣光50.52%的股权,并直接持有公司7.6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过36个月的锁定期,两者的股份于09年8月上市流通。依照交易所规定,陈利浩先生所持股份的可转让法定额度每年为总量的25%。 根据公司8月3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在09年8月-10年8月间,东区荣光与陈利浩先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达5.88%,两者持有的股份分别变为27.37%与4.98%,其中8月两者分别减持1.29%与0.59%。 此次承诺保证了东区荣光与陈利浩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也即在2011年3月5日之前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其所持有股份,此承诺将有助于强化投资者信心。 随着国网、南网与各大发电集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的EAM、燃料管控、物资管理等新产品不断推出与使用,公司的持续发展得到保障。我们维持对公司10-12年0.78元、0.91元、1.06元的盈利预测,增持评级,目标价调高至34.00元。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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