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联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15:05 |
作者: |
曾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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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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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重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9,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9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重工的股票代码为6019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89,77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09,72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5%。 3、本次发行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预路演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向上交所申请获得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CA证书,安装交易端软件方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自行负责CA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对象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09年11月25日(T-8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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