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信建投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7月31日 14:16 |
作者: |
陈乐华 |
| 公司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简评 公司历经多次股权转让,实现由儿子到父亲的蜕变 2006年4月,物美商业通过收购公司27.7%的股权入主公司,2008年1月物美商业又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将29.27%的公司股权置换给其控股股东物美控股。而这次非公开定向增发公司又转而从物美控股手中获得物美商业40.8%的股权,反身成为物美商业的控股股东,实现了由儿子到父亲的蜕变。 收购将有助于公司突破区域发展的瓶颈 公司是银川乃至宁夏地区的零售龙头企业,其2007年的销售收入占银川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7%。但是由于其地处西部地区,市场空间较为狭小,一直面临较大的发展瓶颈。 而这次如果定向增发顺利完成,公司将一跃成为物美控股在A股市场的商业发展平台,并成为北京物美商业的控股股东。物美商业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78.67亿元,实现净利润3亿元。截至2008年1季度,物美商业及其联营公司、合营企业直接拥有及通过订立若干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和管理协议经营与管理的零售门店达到407个,分布在北京、河北、天津及银川地区,其中大型超市91个,便利超市316个,总销售面积达37.92万平方米(不包括联营公司门店及加盟店)。 我们认为,此次收购如果顺利完成,公司的发展区域将由银川地区扩大到华北地区乃至全国,有效的突破了区域发展的瓶颈,使得公司的发展前景发生质的变化。而且公司与物美商业在百货和超市扩张方面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用。 物美控股承诺高价减持底线,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此次增发如果顺利完成,物美控股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有目前的29.27%上升到73%。为了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除了给出将在增发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增发所获得的股份的必要承诺外,还承诺股份禁售期满后两年内,若新华百货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低于48.80元,物美控股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我们认为这充分显示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