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九鼎德盛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7日 09:12 |
作者: |
肖玉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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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德盛 肖玉航
[财经动态]据《上海证券报》信息显示:6月 26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拟恢复现行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发放政府债券的规定,重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从证券市场影响来看,就要回避那些业绩较差且地方政府持有较多的股票品种,其减持冲动较大.
[财经观察分析] 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作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指出,考虑到近些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10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草案二次审议稿恢复现行预算法规定,明确从严规范地方债务,规定除法律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6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明确:“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研究认为,人大采取地方政府不得发债的时机较为合理,也符合目前的形势,从目前形势来看,我国地方财政不透明所导致的问题较大,其债务风险有不断累积之势。从地方财政透明度来看,最近相关财经媒体公布了清华大学与上海财经大学关于“财政透明度”的相关研究报告比较能够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从报告来看,均体现出较差的评价。上海财经大学相关报告显示: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完成的2012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如今已进入第四个年头,今年报告显示,按百分制计算,无一省份得分超过50分,最高的省份湖北省也只有45.2分。报告今年新增了“中国政府部门预算”部分,结果亦显示,按百分制计算,没有部委在预算透明度上得分超过50分,得分最高的环保部只有43.8分。清华大学将研究主体定位在了比省级财政更为细化的市政府,其《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据当前可获得信息最近、最完整的2010年数据显示,81个市政府,达到全国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43%。即使将平均水平作为及格线,多数市政府“不及格”;如果按照“60分及格”的标准,则仅有7个城市过线,及格率仅为8.6%。同时指出,在财政公开的信息中,政府更愿意公开预算,而不是决算。而对于预算外花销,81个市政府无一公开。分析证明,人均GDP、外贸因存度和领导人是影响财政透明度的三大因素。
总体来看,笔者认为目前所提出的地方政府不得发债是出于多重因素所考虑,而地方债务风险累积、财政透明度较差、预算与投资监督不利等因素或正是人大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的原因,其将促进未来地方经济向理性回归,而部分债务风险较大的地区,其泡沫性资产或面临破破裂的现实。对于证券市场而言,要防范一些地方政府持股过多且经营业绩较差公司的减持冲击,防范投资风险。
[作者声明:在本人所知情的范围 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本文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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