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西南证券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30日 09:41 |
作者: |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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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 李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的管理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公司或以提价平抑盈利冲击 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明确提高消费税税基,将会明显拉低各公司2009年的净利润。白酒行业公司按所受影响大小依次为五粮液、泸州老窖、水井坊、贵州茅台。消费税对五粮液的冲击最大,将会占到五粮液净利润的23%左右,泸州老窖约为20%,水井坊为18%,贵州茅台为10%左右。老白干、山西汾酒和伊力特承担的消费税较轻,影响较小。如果以2008年企业净利润来计算,五粮液消费税纳税额约为4.21亿元,贵州茅台为3.8亿元左右。 提价将是酒企转嫁税负的最好途径。五粮液、茅台都在准备提价,其中茅台提价在50-80元,很可能会在80元。五粮液出厂价刚刚提高20-30元,与此相应,市场零售也提高20-30元。山西汾酒已从2009年6月26日起对十年陈酿老白汾酒系列产品的对外售价在原价格基础上上调10%左右。 加速行业整合 消费税调高,会增加白酒企业负担,尤其是小酒厂,大的白酒企业不是产能不够的话,又不会轻易承接,因此很多小厂或会因此直接倒闭。隐含在目前中国白酒行业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将会得以解决:一是生产能力大于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激烈。随着近几年啤酒、葡萄酒和果酒类产品的发展,白酒生产能力已经是远远大于消费者的需求,大部分白酒企业基本上处于微利状态。二是小酒厂盲目发展,企业结构不合理。酒基税改将会优化白酒行业,加速行业洗牌。 建议重点关注子行业龙头 贵州茅台以其强大的品牌力,完全可以大幅度的实现税赋转嫁,高端白酒在5月份销售出现良好态势,终端缺货严重,双节的到来又会是白酒消费的传统高潮。先前避税程度最小的山西汾酒预先提价10%,税改后依然强者愈强。(原载于: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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