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7日 09:20 |
作者: |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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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王丹)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消息,8月1日起,白酒业消费税征管将执行新的核定标准,重在严控酒类企业的避税环节。不过,有行业人士指出,此举必将较大影响其利润,酒类产品新一轮涨价潮或已箭在弦上。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新政规定,白酒消费税将按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征收,这将有效遏制白酒生产企业利用关联销售公司转移定价的手段。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范虽然没有调整税率,但事实上也是一种加税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定会带来极大影响。国海证券研究员刘金沪分析称,按照2008年报表估算,白酒消费税征收新政策可能会导致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15%-20%。
对于近期酒类上市公司的股价来说,中原证券分析师刘锋表示,相对来说影响会更大些。一方面,白酒消费税的规范行为对酒厂本身利润的影响比较明显,即使提价,在白酒消费已经下滑的今天,其销量也将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股市最近风险越来越大,草木皆兵中,如此利空消息必将对股价产生较大打击。不过,从长期来看,他认为,如果酒类行业基本面恢复快的话,或许很快就能消化这一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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