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财经国家周刊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6日 16:19 |
作者: |
郭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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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监管者首次对违规造假企业施以“重典”,希望以健全制度建设的方式保住香港全球募资冠军的宝座
一场声势浩大的证券“扫雷”之战正在香港资本市场如火如荼地进行。
前不久,香港高等法院对涉及招股书数据造假的洪良国际(0946.HK)判以严惩,饬令洪良向公众投资者提出回购股份的建议。按洪良国际每股2.06港元的停牌价格计算,此次回购股份总额将高达10.3亿港元——正好相当于洪良国际IPO募集总额。
而事件中的另一个关键角色、洪良国际的上市保荐人兆丰资本,也被港监会勒令“终身除牌”,并处以4200万港元的巨额罚金。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随后公开表示,此次判决意义深远,“这是香港法院首次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颁布这类命令,藉以对违反该法例的行为作出补救,同时也为证监会保障投资大众免受不当行为损害的工作,立下重要的里程碑。”
在这一次洪良国际事件中,香港监管者调动了巨大的公众资源——香港高院、廉政公署与港监会、内地证监会,以期做到令投资者宽慰。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相关方了解到,港监会胜在及时向香港高等法院取得临时禁令,冻结了洪良国际8亿多港元,最终使回购投资者股份得以成行。
此外,香港廉政公署也强势出击,指控洪良的上市审计者毕马威高级经理人梁思哲在IPO中涉嫌行贿。 “此前洪良国际曾经5次要求延缓审判,认为公司主体不在香港,应该进行刑事而非民事诉讼,但证监会做了很大的工作,最终推动洪良一案”,港监会一位内部人士这样透露。
这是香港市场上首次对违规造假企业施以“重典”,而在此之前,“拿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这种大快民心的惩处手段,几乎在全球任何一个市场上都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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