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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签合作框架协议 携手建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8日 08:02 作者
 

  昨签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建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早报讯 昨日,在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见证下,广东省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两地在跨界基础设施等九大领域的合作内容。其中尤为引人瞩目的是,首次明确了粤港两地金融合作的定位——“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

  《框架协议》是首份获国务院批准的有关粤港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其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深化粤港合作的宏观策略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并争取将有关内容写进国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内。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说,粤港将合作发展先进制造业及金融业;在CEPA的前提下,此番《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双方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措施;有助于香港巩固金融中心地位,也有助于广东省的企业国际化。

  《框架协议》提出,“提升香港国际中心地位,加快广东金融服务业发展,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

  细读《框架协议》关于两地金融合作的5点具体内容可以发现,这些合作正如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所提到的,在政策层面上有许多新的突破。

  其中,“共同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适时扩大参与试点的地区、银行和企业范围,逐步扩大香港以人民币计价的贸易和融资业务”,以“先行先试”方式为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创造了条件,也为国家实施金融开放、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探索了发展路径;“全面推进信贷、证券、保险、期货、债券市场和基金管理等金融业务合作”,“争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港股ETF等试点合作”,为粤港金融业的合作提供了新的空间;“支持香港保险公司进入广东保险市场,鼓励香港保险代理机构在广东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这是在目前内地尚未出台合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办法的情况下具有探索性的突破。

  《框架协议》还规划了雄心勃勃的目标:“两地携手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形成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国际航空枢纽、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打造亚太区域人才教育枢纽”。

  “重点合作区”方面,两地具体合作区域包括深圳前海地区、深圳河套地区、广州南沙、落实CEPA重点市。

  《框架协议》还提到,两地今年将抓紧落实港珠澳大桥;着力推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争取在2015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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