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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以港金融体系为龙头 九大领域全面合作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8日 08:02 作者 江旋 何珺
 

  昨日,首份由国务院批准、就粤港合作所签订的纲领文件《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北京签订。

  这份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签署的协议涵盖了两地在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及科技创新等九大领域的合作内容。

  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

  《协议》提出“提升香港国际中心地位,加快广东金融服务业发展,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

  在金融合作方面,《协议》还提到,适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地区、银行和企业范围,逐步扩大香港以人民币计价的贸易和融资业务;鼓励广东银行机构对香港银行同业提供人民币资金兑换和人民币账户融资,对香港企业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支持广东企业通过香港银行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支持粤港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圳和香港创业板市场跨境上市等多条措施。

  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放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焕表示,和国际三大金融中心之一香港比较,中国内地的金融体制要落后很多,因此,自然应以香港的金融体系为龙头。

  九大领域全面合作

  不仅要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协议》的内容涵盖了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及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教育与人才、重点合作区、区域合作规划、机制安排共九大方面。

  在制造业和服务业方面,《协议》强调,支持港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港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落实CEPA及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等。

  “粤港两地曾有过CEPA协议,这次的协议则是在这一基础上的拓展。”谈到协议签署的重要意义,黎友焕说,粤港两地“谁也离不开谁”,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广东需要以香港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桥头堡,而香港则需要借广东开拓中国内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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