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FT中文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3日 13:45 |
作者: |
和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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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银行在国有的中国银行(香港)带头下,已同意向不满的散户投资者支付至少63亿港元(合8.13亿美元),此举是政府斡旋的结果,旨在解决有关结构性金融产品销售的激烈争议。 围绕所谓“雷曼迷你债券”(Lehman Brothers minibonds)的争议,在香港引发了一场抗议运动。在雷曼兄弟这家美国投行去年9月倒闭后,这些债券失去了价值。中行在所有迷你债券销售中占大约一半的份额。 根据与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简称:香港证监会)谈判达成的协议,中银香港和另外15家银行将向估计2.9万名迷你债券持有者赔偿60%的本金。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投资者,将收回70%的本金。 这些银行还将拿出销售上述产品的佣金收入,贡献给一只2亿港元的“斗争基金”,以支持相关法律行动,为债券持有人争取担保物,使他们有望增加自己得到的赔偿。 “在香港金融服务的监管方面,这项协议是一个分水岭,”香港证监会主席韦奕礼(Martin Wheatley)表示。“整体而言,这是一宗巨大的和解,是空前的。”他补充说,对于在其它有争议的产品上蒙受了亏损的投资者,这项协议可作为一个范例。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John Tsang)对此项协议表示欢迎,称这是一宗合理的和解,将使投资者告别逾10个月的苦恼。 中行并未承认责任。其香港分支机构——中银香港(控股)[BoC Hong Kong (Holding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协议“以有原则的及平衡的方式,满足了顾客的利益与关切”。 该行补充称,作为这宗和解的结果,它将计提36.3亿港元的拨备。 中银香港处于这场争议的中心位置,令中国政府感到难堪,尤其是这些银行被指向弱势群体进行不当行销。这宗和解并未应对这方面的指控。 去年12月,一名不识字的渔民向中银香港提起诉讼,案由是一笔80万港元的投资大幅缩水。这正是香港监管者长期担心会出现的案子。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2006年3月在一份致银行首席执行官的备忘录中,曾警告他们不要向“易受伤害的顾客,如老年人、不识字的人或视力有障碍的人”推销金融产品。 昨日,一名在香港证监会加入抗议者行列的老年妇人说:“我喜欢中国银行,因为我喜欢中国,我曾以为这[笔投资]会很安全。”熟悉谈判情况的一名人士表示:“中国银行在谈判中发挥了带头作用。他们率先提出一个要约,此后该要约不断加码,直至监管者满意。” 译者/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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