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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法律界人士对腾讯、360之争的看法
来源 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0日 11:26 作者
  腾讯和360之争发生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多位互联网和法律界人士,请他们就这次的事件发表看法。

    洪波:腾讯360之争凸显SNS重要性
  在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看来,腾讯如此反应在意料之中。对于绝大多数用户来说QQ的粘性是不可替代的,“用户可以不喜欢QQ,但是不能不喜欢QQ上面的好友,好友之间的关系不可替代,但是360的软件提供的功能相对单一,可替代性很高。”
  洪波表示除非有政府部门出面要调停两家之间的争斗,否则二者的妥协不大可能出现。
  吕伯望:腾讯的做法明显违法
  正望咨询总裁、资深互联网专家吕伯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腾讯的决定是一种过度反应,其做法明显违法。
  吕伯望表示,腾讯的此种做法明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涉嫌给QQ用户附加不合理的条件。他进一步表示,腾讯强制用户作出选择,剥夺用户的选择权显然伤害用户利益,做法不妥当。
  吕伯望对有关部门没有介入保护广大网民的权益表示遗憾,他表示此次事件和原来的流氓软件泛滥如出一辙,都是因为监管缺失导致网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刘兴亮:要尊重用户
  互联网评论人士、红麦软件总裁刘兴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腾讯和360的争斗已经发展成恶性竞争,在互联网历史上史无前例,和以前的互联网事件相比,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刘兴亮看来,腾讯和360两家争斗,对用户的损害是最大的,这对用户是不公平的,“企业采用什么样的竞争战略都是对的,作为公众企业,如果想持久的赢得用户,在处理这些事情上,你必须有个底线,那就是:尊重你的用户。”
  新文:互联网竞争水平降到历史新低
  在互联网知名人士谢文看来,腾讯和360之争不是理性的商业竞争,商业公司的斗争可以很激烈,但是不能斗气,更不能拿用户撒气。如今两者的争斗反应了互联网竞争水平降到了历史新低。
  在谢文看来,腾讯这几年成长非常快速,但是管理水平和地位不相称,“你给我两个苹果我可以选择一个但是一个是IM一个是安全软件,你让我怎么选择?”
  于国富:腾讯360之争凸显监管失职
  于国富律师表示:首先不能割裂地看待腾讯的公告,应将之与整个事态的发展联系起来,360近日发布与QQ不相兼容的扣扣保镖无疑是此次事件最直接的导火索。从保护自己软件的完整性和用户的个人隐私角度看,腾讯做出的决定无可厚非。
  其次,尽管双方的争斗升级,但对于普通用户而言,因为腾讯率先强迫用户做出二选一的决定,无疑会将矛头指向自己,不仅影响用户的利益,对公司的形象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再者,这一事件凸显了监管的失职。我国并不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信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经于2009年4月10日开始实施。在360指出QQ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时,相关监管部门为了6亿QQ用户的切身利益,就应及时站出来,进行相关的检测,给出一个权威性的结论,而不是由一个公司以维护用户利益为借口去执行本该属于监管部门的职责。
  福州凯峰律师事务所陈建青律师:腾讯做法涉嫌垄断
  腾讯是否私自扫描用户硬盘,360的扣扣保镖软件是否造成侵权,应由版权部门作出裁决。但腾讯强行要求用户卸载360的做法,已经属于不正当竞争。腾讯凭借着用户数量多这一优势试图左右用户的做法,已经涉嫌垄断。这场恶性竞争反映了相关部门管理的滞后,在这场竞争中,普通用户固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甚至诉讼,但更重要的是,工商管理局、版权部门等相关机构应该积极介入,维护用户的权益,这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
  
  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冯世锋律师:恶性竞争损害终端用户利益
  腾讯与360的争斗,表面都打着保护用户隐私维护用户权益的招牌,事实上是两公司通过引诱和胁迫用户的不正当手段在争夺市场,特别是双方采用的竞争手段都是直接针对对方的基本功能特点和盈利模式,导致争斗很快进入白热化。在互联网领域,即时通讯、门户、游戏、电子商务、搜索、杀毒……可以说没有什么业务是腾讯不做的。一个企业商业模式被腾讯盯上,就面临着生存危机。所以被腾讯杀毒软件威胁市场生存的360困兽犹斗,推出可以去除QQ广告的功能,对腾讯的基本盈利模式发起攻击。360和QQ都有很大的用户群,两者的争斗必然导致用户权益受损。
  这次争斗的深层次的原因是监管缺失导致企业商业道德沦丧,直接伤害了终端用户的基本权益。
  普通用户在安装软件的时候一般需要用点击的方式签订《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或类似文件。由于软件供应商的强势地位,在设计协议条款时必然预留了条款限制用户使用危及供应商权益的其他软件,或对使用软件可能导致的损失进行免责。
  例如QQ2010版《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第3.7款规定“非经腾讯或腾讯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腾讯无关。用户不得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腾讯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用户腾讯QQ帐号的使用资格。”
  而360的系列软件的安装许可协议也有“用户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360安全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能保证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除本软件自身的明显质量缺陷外,360安全中心对任何因其他原因在使用本软件时可能对用户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于与用户安装使用的其他软件的冲突,或由于不能使用本产品而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个人损害、商业赢利的丧失、贸易中断、商业信息的丢失或任何其它金钱损失,不论发生何种情况。”等等。
  因此,用户在安装相关软件时,就已经出于不平等的合同地位。一旦用户卷入两个竞争对手的争斗,往往成了砧板上的鱼肉,较难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当用户对其中某个软件更为依赖时,往往选择忍痛割爱,被迫放弃自身利益。
  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用户并不是没有救济途径。除了“用脚投票”外,如果软件供应商的争斗伤害了自身权益并造成损失,作为普通用户,无论是免费用户还是交费用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软件许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属于免除软件供应商责任、加重用户责任并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应确认无效,并对损失予以赔偿。因为涉嫌垄断、不正当竞争,且牵涉到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用户也可以要求反垄断执法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和处理。
  福建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孙瑞灼律师:恶性竞争没赢家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恶性竞争,用户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深层的原因,应该是企业责任的缺失。腾讯的做法,是违法的,已经侵犯用户的权益,它并没有单方停止用户使用软件的权利,这就是一种垄断。用户是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将腾讯的行为起诉起法律,要求停止这种侵权行为。两个企业间的纠纷,最终要由法律来解决,监管部门要做的是,监督他们不侵害用户的利益。(本报综合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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