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拟以总代价8.352亿港元,收购华光全部权益,以发行可换股债券悉数偿付。
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称,已再订协议,收购华光全部权益,总代价8.352亿港元,以发行可换股债券悉数偿付,行使价每股1.92港元,可悉数兑换为4.35亿股,占扩大后股本19.4%。华光旗下华昌光伏主要从事太阳能硅电池制造业务。
行使价较昨日收市价1.81港元溢价6.08%。于兑换后及假设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已获行使,将导致卖方及执董谭文华与一致行动人士持股量由35.33%增至47.64%。
阳光能源原拟以8.352亿港元收购华光全部权益,并将按每股1.92港元发行4.35亿股代价股,然而,公司其后得悉,第四卖方的联系人士于买卖协议日期前6个月曾于公开市场买卖股份,这构成收购守则项下失去资格的交易,公司认为就买卖协议而言将无法取得清洗豁免,收购亦因而不会完成,故其后决定终止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