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集团宣布,联交所接受海域的复牌建议书,但需达成其所有条件,并获上市科满意及临时清盘人确认后,方可作实。
停牌逾四年的海域集团(01220)发布公告称,联交所以函件通知该公司,表示上市上诉委员会决定接受海域的复牌建议书,惟须待公司于明年6月30日前达成决定函件所载的所有条件,并获上市科满意及临时清盘人确认后,方可作实。
海域须达到的条件,包括提供投资者就其财务状况及背景资料(包括吴伟强的合适性及其相关经验)的书面确认、就金山及得利进行尽职调查及提供其估值报告、提供得利为香港房屋委员会认可供应商(特别是四个铝窗供应商之一)的凭证、公司向现有股东提供衡平优先认股权、提供截至2012年3月止年度的详细盈利预测;及提供截至2011年3月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业绩等。
海域集团自2006年7月17日起停牌,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公布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