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 08: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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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钱柏昌(男)(注1)重投业界,为期十年,由201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止;钱曾在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摩根大通)的股票部门任职销售人员。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上诉审裁处)维持证监会禁止钱重投业界的决定,对证监会原先终身禁止钱重投业界的决定则作出更改(注2)。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早前裁定钱与两名人士从事涉及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海外)股份的内幕交易,证监会其后决定对钱作出纪律处分,禁止其重投业界(注3)。
备注:
1. 钱在1988至2006年期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隶属摩根大通(或摩根大通先前收购的公司)。证监会于2006年4月撤销钱的牌照,钱目前并无持有由证监会发出的牌照。
2. 上诉审裁处由主席辛达诚法官(Hon Justice Saunders)、曾瑞昌先生及陈苑芬女士组成。上诉审裁处的裁定理由可于其网站(******)取览。
3.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在2004年1月7日至2004年1月26日期间,钱向两名人士披露关于摩根大通与中国海外洽谈中国海外以先旧后新方式配股的内幕消息。该两名人士认为中国海外股份的市价将于市场得悉上述有关消息后下跌,于是各自沽出中国海外的股份,以免所持股份价值下跌而招致损失。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报告可于其网站(******)取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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