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判决书披露了其官商交易、内幕交易的细节及豪赌旧事,更多内幕仍在阳光未触及的地带
5月18日早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门口拉起两百多米长的蓝白警戒线,多辆警车停驻。原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身穿西装站在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接受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判决,黄光裕三宗罪成立:非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内幕交易罪,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对黄光裕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
黄光裕的妻子杜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黄光裕案的直接关联人,原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31.SZ ,下称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黄光裕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也被定罪。其中,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鹏润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