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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一审:获刑14年罚没8亿 为新中国个人罚没最重案件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9日 09:18 作者 陈静思;陈华
 

  法院还将追缴违法所得,黄光裕杜鹃夫妇被罚没资产预计超13亿 辩护律师称“量刑过重”

  早报记者 陈静思 陈华

  实习生 叶林

  国美集团创始人、董事局前主席黄光裕昨日一审获刑14年。

  昨天,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二法庭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黄光裕三宗罪均成立,其中非法经营罪特别严重获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内幕交易罪特别严重获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因单位行贿罪判刑两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黄光裕当庭没有表示上诉。

  同案被告黄光裕妻子杜鹃内幕交易罪成立,获刑3年零6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许钟民则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因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一亿元。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因单位行贿罪分别处罚金500万人民币和120万人民币。

  昨日一审宣判的过程仅40余分钟,黄光裕随后被押上囚车,重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政治部看守所。

  按照判决结果,黄光裕夫妇总计罚没资产达到10亿元,律师表示,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数额来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个人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但早报记者独家获悉,除罚没资产外,法院还判决追缴夫妇两人的违法所得的3.9亿余元,因此,两人所被罚没资产将超13亿元。同时,黄光裕在香港的官司仍然未了。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去年8月指控黄光裕在2008年另外进行了一次不正当的股票回购。香港高等法院颁发了一项临时强制令,冻结了黄光裕16.6亿港元的资产。强制令至今有效,而调查仍在继续。

  黄光裕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在宣判结束后表示,“判决比想象的要重。”但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两位律师均表示量刑比较合理。

  国美电器在案件宣判之后表示,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并称一审判决对国美电器500万元的罚金,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笼罩在国美电器头上的大部分不确定性得以消除。至于是否上诉,国美电器表示将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判决书长达66页

  据称见过判决书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连带附件在内,黄光裕一案的判决书长达66页,其中主要判决意见共有七条。除涉案五被告的判决之外,判决书第六条表示,对在案扣押的款项及物品资产的变价款分别抵充罚金,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第七条则表示,继续追缴涉案人员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据悉,黄光裕一案扣押的款项及物资等大约价值2.6亿多元。而此前起诉书透露,黄光裕利用内幕交易三次炒作中关村股票的非法所得分别为384万余元、3.09亿余元、及9021万余元。因此,黄光裕夫妇此次被罚没及追缴资产将超过13亿元。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黄光裕目前手中的现金肯定不够支付罚金,需要变卖资产,但其手中的地产资产究竟价值几何,目前局外人很难知晓,因此究竟是否会出售国美股票现在无法判断。但大多数分析人士认为,黄光裕的地产资产足够应付罚金。

  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洪亮向记者介绍,罚金应在判决生效后交付,交付及时将对有助于涉案者今后的减刑。他表示,黄光裕目前已被羁押1年6个月,如果表现良好,再过半年即可考虑减刑,最乐观的估计,经过三次减刑之后,黄光裕的刑期有望缩减一半。

  黄光裕平静,家族激动

  昨天清晨,与4月22日黄光裕案审判日的天气“如出一辙”,北京空气潮湿,细雨飘散。

  早上7点左右,北京二中院的北门和西门就已被拉上了警戒线,数十家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早报记者发现,法院门口由数名武警看守,除法院的公车及少数警车外,其他车辆均不能进入。

  一位二中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法院方面严密布控,比此案审判日更加严格,“有法院领导提前通知工作人员18日不要开车上班,因为车无法开入院内,马路两边也不让随便停车。”

  上午9时40分左右,有两辆警车进入法院正门,就在记者们纷纷猜测车内有黄光裕时,第一辆警车原本打开的窗户立刻关闭。约20名武警紧随警车之后,列队进入了院内。

  据《法制晚报》报道,宣判于9时30分开始,旁听席上坐满了人。黄光裕的母亲和两个妹妹都到庭。宣判用时大约40分钟。听宣判的过程中,黄光裕表情平静,听到自己被判决14年,他并没有立刻表示是否上诉,而是称要回去考虑一下。与黄光裕的平静相反,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母亲则情绪激动,认为判决过重。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在听到自己被判刑3年6个月后,表情也较平静。

  黄金律师团未起重要作用

  黄光裕案辩护律师之一的杨照东在宣判后走出法院大门即受到记者“围攻”。他表示,“判罚较重,黄光裕在法庭上也没有做更多表示。”同时,他还表示,宣判当日下午要会见黄光裕,以了解其是否决定上诉。

  昨天下午,早报记者致电黄光裕案辩护律师之一的田文昌。他无奈表示,“我不想说。”他在电话中称,自己在广州参加另一案件的庭审,昨天没有出席黄光裕案的宣判。

  记者获悉,黄光裕所聘请的“黄金律师团”并未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判决书中多处认为辩护律师的意见不能成立,因而不予采纳。

  到早报昨晚发稿时,记者未能获知黄光裕是否上诉的确切消息。洪亮认为,黄光裕肯定会上诉。

  单位行贿罪认定为自首

  昨天下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就此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法律条文规定来衡量的话,这一判决比较合适,称不上“过重”。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数额来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个人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洪亮也认为量刑合理,但他同时表示,从刑法上来看,黄案对社会危害不重,只是经济犯罪,他认为应该相对减少刑期,加重罚金,更能弥补社会损失。

  《刑法》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内幕交易罪,《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根据此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黄光裕因内幕交易而获得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亿余元。如此看来,6亿元的罚金实为违法所得的两倍。有报道称,对于单位行贿罪,法院认定为自首。张远忠称,法院针对单位行贿罪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2年并不重,应该正是考虑了“自首情节”。

  黄光裕或遭投资人索赔

  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在法律上有何规定?“14年”是如何得出?张远忠律师告诉早报记者,数罪并罚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据张远忠介绍,一人犯数罪的,要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来判决执行的刑期。“也就是说,黄光裕诉刑最高的刑期是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9年,三罪刑期总和为19年,三罪并罚的刑期就应在9年和19年之间,而‘14年’刚好为中间的数字,量刑比较合理。”

  张远忠昨天还认为,如果该罪名最终没有被改判,黄光裕将可能被投资人索赔,还可能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张远忠认为,据此,受到损害的投资人有权向黄光裕索赔。

  杜鹃获刑3年半罚2亿 许钟民获刑3年罚1亿

  第一条: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处罚金500万人民币。

  第二条: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处罚金120万人民币。

  第三条:黄光裕三宗罪均成立,其中非法经营罪特别严重获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内幕交易罪特别严重获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因单位行贿罪判刑两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

  第四条:杜鹃内幕交易罪成立,获刑3年零6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第五条: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因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

  第六条:对在案扣押的款项及物品资产的变价款分别抵充罚金,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第七条:继续追缴涉案人员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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