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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恩遭遇黄光裕"阻击" 国美董事会"拍板"委任入阁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3日 07:42 作者 魏梦杰
 
  “关得住他的人,关不住他的心。”即便深陷囹圄,黄光裕仍可对国美电器的一举一动产生重大影响。
  国美电器公告称,5月11日,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持有公司31.6%股权的两位联属股东投下反对票,否决委任贝恩资本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当日股东大会上的12项决议中共有5项遭到否决,另外两项分别为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和以回购股份再配发的授权。
  国美电器2009年年报显示,国美电器重要股东中,只有黄光裕通过Shining Crown Holding Ltd等四家公司持有国美电器33.98%的股权。记者从国美电器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国美电器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从2009年底至今并无重大变化。仅从股权比例来看,两名股东即可集合31.6%股权,除黄氏之外再无第二人选。
  依据当初国美联姻贝恩资本时的约定,若贝恩在国美电器董事会中失去了董事席位,将造成国美违约并须做出赔偿。股东会上的投票结果,将直接导致国美电器承担的高达人民币24亿元的相关赔偿。为此,公司随即于当晚召开紧急董事会,就形成的风险及如何专注业务增长商讨解决方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电器董事会。
  董事会对所作决议解释为,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普通股东的意愿,并肯定不能代表整体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意志。记者咨询熟悉香港法律的人士了解到,香港奉行英美法系,遵从“授权资本制度”,董事会为上市公司的实质上的权力机关。
  国美电器有关人士一再向记者表示,贝恩资本与国美的联合意义深远。贝恩资本三位董事加入公司后,在提升国美经营管理水平上,尤其是强化企业管治及提高透明度方面,提供了诸多有益的辅助。“贝恩资本主动提出,在下届股东大会之前转换其现在持有的可换股债券。这足以说明他们合作的诚意以及对国美的未来充满信心。”
  香港有关法律规定,若公司股东对董事会的决议存在异议,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董事会决议。但国美电器有关人士表示,尚未接到这方面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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