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5日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据起诉书副本显示,公司及其前主席黄光裕涉嫌单位行贿罪,涉及金额456万元人民币。针对此次涉嫌单位行贿罪,国美方面予以否认。
国美公告称:根据本公司的内部调查结果及外部专业机关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本集团内部控制系统并无任何重大方面之不足,本公司管理层没有发现本集团的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及用于起诉书中所声称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用途。
国美电器引述起诉书副本称,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于2009年3月2日被正式逮捕,2009年12月1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同时该起诉书中表示,黄光裕附属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罪发生在2006年~2008年之间。
国美电器表示将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深刑辩律师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针对附属公司所受到的指控积极抗辩。记者随后联系国美副总裁何阳青,一直未接通其电话。
每日经济新闻 谢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