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报导,广东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中国人寿(02628)、平安人寿等多家公司在银行保险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国寿及平安人寿分别被处以10万元人民币(下同)和1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国寿广州市分公司2009年存在「以现金奖励支付账外手续费」和「以奖励购物卡或旅游卡支付账外手续费」的违规行为。前者的手法是,将高额激励费用提取出来以现金方式向银行柜台人员或银行管理人员支付,涉2.9万元。后者则是对保险销售业绩达到一定条件的银行柜台销售人员及银行管理人员奖励,涉及到广州市内邮储的多个网点人员。
另外,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被认定存在不实列支费用行为,该公司在2009年部分财务凭证所列示的银保会议实际并未发生,涉及金额181.03万元。对于这部分资金的去向,广东保监局经调查认定,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将上述资金套取后,用于向银行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以外的费用。也正是因为存有套取资金向银行支付代理手续费以外费用的行为,导致该公司财务数据的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