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华懋集团已故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案中,陈振聪一方败诉,法官指陈振聪所提出的龚如心06年遗书属伪冒,故此无效。陈振聪发表声明强调,所持遗嘱乃已故龚如心交给他,真确无讹,绝非伪造。他又对裁决表示失望,但亦了解案件的复杂性,他又指,已决定提出上诉。
龚如心胞弟龚仁心较早前已表示,若陈掁聪上诉,龚家必定奉陪到底,有信心龚家一方会赢下去。龚家代表律师何文基表示,龚家因陈振聪败诉,有权向其追讨讼费,惟现阶无此计画。
法官林文翰在长达326页以英文撰写的书面判词中,多次指陈振聪证供有内部矛盾,非可信证人,判决书中有逾三分之一的篇幅用于讨论06年遗嘱的真伪及讨论笔迹专家的证词,结果林氏认为,有关遗嘱并非由龚如心所签署。
律政司表示正研究判词,才决定如何跟进事件。
法律界人士指,华懋慈善基金在是次争产案中,取得压倒性的胜利,陈振聪一方若要提出上诉,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