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9日 08:07 |
作者: |
蒋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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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蒋家华 香港证监会援引高等法院周二聆讯结果称,与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夫妇有联系的两家公司耀冠控股及光辉集团,不得处置7.79亿股国美电器股份、进行该批股份的交易或使该批股份涉及任何产权负担,直至法院另行颁令为止。而这也意味着黄光裕夫妇高达16.55亿港元的资产将继续冻结。 早前香港证监会指称,黄及夫人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证监会指上述计划导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元。 今年8月5日,该会以涉及国美股份交易的证券欺诈活动,申请冻结了相关资产,当中包括黄光裕及杜鹃分别所持有约48.7亿股及2.06亿股国美电器股份,及一系列在港银行账户内的存款。 据悉,在周二的聆讯中,案中首两名答辩人的黄光裕夫妇周二未委派律师代表出庭,但属黄光裕名下的上述两家公司则派律师参加,据参加此次聆讯的人士称,聆讯的焦点集中于法院是否接纳证监会提出把国美电器股价波动考虑其中,因股价波动或影响被冻结资产的价值。 不过,经过辩论之后,香港高院否决了证监会关于规定若存放于法院的国美电器的股份价值跌至低于16.55亿元,有关被告须提供额外的资产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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