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6日 07:27 |
作者: |
朱蔚淇;王磊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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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蔚淇 王磊燕 海升果汁周一深夜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4月2日对其外汇掉期合约交易对手方和评级顾问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金额为1.38亿元人民币。 海升果汁是一家向全球出口浓缩果汁的企业。为了对冲人民币升值风险,公司从2008年7、8月间开始,在评级顾问的推荐下与对手方签订外汇掉期合约。 2008年10月,评级顾问建议海升果汁重新与对手方订立合约。新合约规定,自2008年9月10日至2010年8月10日期间,固定汇率为人民币6.85元兑1美元,兑换金额为每月800万美元,海升果汁有权选择终止合约,向对手方支付的终止付款的上限为3800万美元。海升选择于本月10日终止合约,截至当日,该等合约的市值为1.38亿元人民币。 但是2008年9月,评级顾问通知海升果汁需以现金形式支付保证金,额度为合约价值减去1000万美元。按本月10日的合约市值计算,海升果汁需支付的保证金约为7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海升果汁拒绝支付这笔保证金。 海升果汁在公告中指出,在接到上述通知前,对手方及评级顾问没有向该公司知会或披露任何和该保证金的条款以及与亏损有关的风险,而评级顾问在签订合约之前理应了解该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该保证金将带来的不利影响。 因此,该集团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销售行为侵犯了该公司权利,并判被告支付556万元的赔偿,并偿还约7.2万美元的结算金。 CBN记者昨日致电海升果汁在香港的公关公司,对方除转述海升管理层原话外,该集团拒绝透露对手方和被告身份,并拒绝接受媒体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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