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香港大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8日 10: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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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昨接受本报查询时证实,就有关电盈(00008)私有化涉嫌“种票”事件,证监会已于昨天最后限期前向法院提交调查报告,惟不会公布内容。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按照法院所订的时间表,在证监会向法院提交调查报告后,电盈及其主要股东将会有一星期的时间进行回覆。其后,法院将会在4月1及2日进行电盈私有化聆讯。届时如果法院批准电盈私有化,则电盈股份的最后买卖日期为其后一天,亦即是4月3日,同时并可在4月14日正式撤销上市地位。
分析员认为,电盈“种票”事件虽然存在不少疑点,如“一手股东”等等,惟最后法院是否批准公司私有化,将会衡量公众利益及投票程序是否出现不公平等等因素。就法院可能的判决上,有三种可能,一是批准私有化、二是剔出可疑票或建议重新投票等等,然而,法院推翻原来结果的机会很微,因对已投票的股东不公平。故此相信以第一种可能性亦即批准私有化的机会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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