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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山出庭受审 两项指控均认可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26日 07:57 作者 孙嘉夏
 
    昨日上午,“公路大王”刘根山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刘根山外,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上海茂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盛集团)以及该公司原财务总监袁晓军。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根山等被告涉嫌抽逃资本金1.5亿元、挪用资金1.9亿元,刘根山当庭表示认可两项指控。

    现年53岁的刘根山因投资沪青平高速、嘉浏高速等7条高速公路而被称为“公路大王”,因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发现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存在低价转让等问题而案发。2008年6月,刘根山被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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