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港股频道>公司信息
大中永乐恩怨仍未了 "解约事件"仍然扑朔迷离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白森森 发布时间 2006年10月24日 14:53
 
  昨天,大中电器一改往日的妥协态度,宣布已经发函书面通知永乐解除《战略合作协议》,并决定没收永乐1.5亿元定金。而永乐则在随后发布声明拒绝解约。大中此次单方面提出的“解约”又成就了一轮唇枪舌战,而中永的解约事宜仍然扑朔迷离。
  昨天14点,京城各大媒体的记者齐聚大中总部,大中广宣总监罗连宣布,9月下旬大中与永乐的最后一次谈判破裂,大中已经在本月17日向永乐发函解除双方于今年4月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于本月18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大中要求永乐承担违约责任,没收此前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大中总经理宋红表示,永乐主动提出与大中合作却最终欺骗了大中,永乐加入国美体系,致使永乐与大中的合作协议无法履行。大中法律顾问王萍称,在永乐违约在先、致使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前提下,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大中电器只需书面通知上海永乐,双方合同即被依法解除,且不影响大中电器对永乐违约责任的追究。
  就在大中新闻发布会之后2小时,永乐总部发布声明称,未经仲裁机构判定,大中无权代替仲裁机构判定其可与永乐解约,这种单方面解约的行为,本身就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对此,永乐将奉陪到底,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大中广宣总监罗连表示,此前大中和永乐进行战略合作的目的,是结合双方各自区域优势,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上升空间。她表示,当初与大中签约的永乐现在已经成为国美的控股子公司,协约主体已经发生了改变。
  罗连表示,永乐与国美的合并使大中与永乐的合作,演变为大中与其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国美的合作,这不是大中的初衷、更非双方的合作目的。更重要的是,随着国美收购永乐基本定局、永乐退市,大中与永乐的协议将可能由国美永乐合并后的新公司执行,这意味着,大中将丧失独立自主、掌握企业自身命运的权力,在规定时间内被迫并入国美集团,大中坚决不接受。“大中与永乐的合作目的,是增强与国美的竞争力,而绝不是与国美的合作”,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表示。

记者连线

陈晓:大中要“赴约”

  永乐董事长陈晓表示,本月17日永乐接到大中解约的书面通知,并迅速予以回复,永乐不承认大中单方面的解约行为,根据合作协议,永乐不存在违约行为,永乐要求大中继续履行协议。陈晓称,根据协议,在大中接受永乐1.5亿元定金后,应当在2007年4月18日之前必须提出被永乐并购的要求,而大中从不公布诸如此类的合作协议内容,实际上是在欺骗舆论。陈晓表示,永乐从贸促会了解到,大中并没有提出仲裁申请并支付仲裁费用,而永乐至今也没有收到仲裁通知。

专家观点

谈判比强硬对抗更有意义

  家电行业观察家刘步尘认为,本月19日,国美完成收购永乐的主要程序意味着,永乐即将彻底进入国美体系,而中永的协约将使大中陷入国美的包围。与永乐的合作协议影响了大中的发展,此次高调宣布“解约”是在向外界表明,大中与永乐已经没有关系。但是在形势并没有出现明显转机的情况下,大中单方面提出发函解约实际意义有限。国美一位高层曾透露,要通过收购永乐顺带收编大中,而合作协议继续拖下去将对国美的收购预谋非常有利。刘步尘认为,目前大中争取与永乐坐下来谈谈比强硬对抗更有意义。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分手永乐大中何去何从 会晤苏宁卖盘态度依旧 (10-30 08:32)
·大中永乐解约纠纷案何时了 专家细说仲裁步骤 (10-25 08:03)
·逐一细数大中电器与上海永乐的短暂"蜜月史" (10-25 06:15)
·新闻背景:大中电器与上海永乐的短暂"蜜月史" (10-24 16:51)
·不愿入赘作"上门女婿" 大中解除"婚约"没收定金 (10-24 16:50)
·大中:卖给苏宁子虚乌有 自身扩张比收购扩张好 (08-22 09:10)
·大中电器急于向永乐赎身 30亿要价让买家却步 (08-21 08:16)
·大中提与永乐分手 陈晓表示目前没有得到确认 (08-17 10:50)
·大中成炙手可热竞逐目标 否认百思买收购传言 (08-07 09:14)
·受国美永乐并购影响 大中电器谋与百思买合并 (07-28 10:35)
 GOOGLE提供的广告

全景即时新闻
热点专题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