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香港文汇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31日 08:35 |
作者: |
|
| |
被香港证监会指称招股章程有重大虚假资料的洪良国际(00946),昨晚发出通告,除承认招股书内容不可靠,更表示决定赔偿投资者。对于有公司怀疑造假而向投资者赔偿,做法史无前例,倘落实赔偿的话,如何执行将为公众所关注。
承认招股书内容不可靠
洪良招股书资料倘确定造假,可能招致刑事责任。尽管香港证监会早于3月底,已饬令洪良停牌,并冻结共9.97亿元资产,但至今仍未有最终调查结果。洪良却在这时走出来“认错”,兼愿意作出赔偿,事出突然,也令人关注,这是否意味公司打算以民事赔偿方式,换取终止调查甚至避免可能出现的刑事责任。
惹民事赔偿 换终止调查猜测
不过,香港证监会发言人昨晚回应,对洪良的调查和法律程序将会继续进行,亦会继续冻结有关的金钱,直至法律程序获解决为止。
据本报了解,监管机构对洪良的调查仍然在全面进行中。而且,属于台资企业的洪良,经营地点位于内地,涉及的人物及文件涉及中港台三个地区,搜集证供并非容易。
从事产销针织布料和成衣,及以MXN品牌销售休闲服的洪良,于去年12月上市,但于今年3月30日,即上市仅3个月即遭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后者并入禀法院申请强制令,冻结洪良共9.97亿元资产,金额相当于洪良招股集资净额,理由是洪良涉嫌在证券交易中使用欺诈手段,及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香港证监会引用的多项条文,部分属于刑事罪行。
香港证监会当时亦一并寻求法院颁令,将洪良上市集资所得款项,向该公司招股时认购新股的股东,以及曾买卖洪良股份的人士分派。
事发不久,洪良主席萧登波还向台湾传媒表示,相信事件纯粹是内地和香港对会计资料的不同解读所引起的误会。洪良其后于4月初授权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内的审计委员会,对香港证监会提出的指控进行调查。
商议补偿最佳方案 稍后公布
直至昨晚,洪良表示委员会已汇报调查的初步结果,指基于其现时调查所得,洪良在招股说明书内的陈述并不可靠。有鉴于此,洪良已决定赔偿投资者,目前正在商议补偿投资者的最佳方案,并会于稍后另行发表公布。
洪良一直未有公布截至去年12月止全年业绩,其核数师毕马威更于5月辞任,原因是该公司在审核洪良2009年全年业绩时发现差异和问题,并就此向监管机构举报。毕马威一名高级经理梁思哲,早前已被落案起诉2项罪名。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