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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银行公会公布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最终处理建议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28日 07:47 作者 王海清
 

  香港银行公会27日公布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最终处理方案的建议。16家分销银行同意向合资格客户收回抵押品并为其提供额外特惠款项,合资格投资者可获相当于最初投资额85%至96.5%的款项。

  银行公会主席和广北指出,雷曼“迷你债”的接管人、托管人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在周末达成和解协议,合资格客户可获收回抵押品以及获发特惠款项。他表示,接管人考虑到“迷你债”抵押品在法律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达成的和解协议,已是为客户争取到的最佳结果。

  2008年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导致其之前发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信贷挂钩票据(香港称“迷你债券”)价值暴跌,引发香港等地投资者不满。

  和广北说,雷曼事件发生以来,香港16家分销银行一直竭尽所能,希望寻求全面、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为了实现和解方案,分销银行主动将受托人可用的资金增加至6亿多港元,用以支付所有收回现有“迷你债”抵押品,以及受托人履行责任的相关费用,令“迷你债”持有人的款项不会因此被扣减。

  据悉,雷曼“迷你债”在香港的16家分销银行分别是大众银行、大新银行、上海商业银行、中信银行(601998)、中国银行(601988)、中国工商银行(601398)、永亨银行、永隆银行、交通银行(601328)、东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创兴银行、富邦银行、丰明银行,以及苏格兰皇家银行。

  和广北希望,最新公布的方案可获客户支持并尽早落实。

  对当日公布的赔偿方案,香港特区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表示欢迎。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欢迎分销银行为大部分“迷你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最终处理方案,以及银行提供特惠补助金表达对客户的诚意。

  香港证监会总裁韦奕礼说,在雷曼兄弟倒闭后的初期,一般认为没有可能取回任何抵押品款项,“现在我们能够做出取回抵押品的安排,显示监管当局在市场发生事故后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迅速落实有效而稳健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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