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丰观察】创业板融资方便之门大开?
来源:巨丰投顾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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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及再融资管理办法,证监会内部已征求意见完毕,目前正在各地监管局征求意见,预计很快公布,新的变化如下,供各位参考!
修订后的创业板再融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一般条件:
第一,最近两年盈利(扣非孰低原则);
第二,最近两年根据章程实现现金分红;
第三:资产负债率高于45%;
第四,募投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效果与进度与披露的基本一致;募投资金不得用于理财;
第五,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不能认参与认购。
二、推出了“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
1、单次发行不超过5000万元且还超过净资产10%;
2、股东大会一次决策,多次发行;
3、审核简化,15日做出核准与不核准的决定;
4、12个月内总融资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0%,若超过则不能使用该程序。该小额快速若向大股东、前10股东、董监高配售,上市公司可自主销售,可不用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三、定价机制更灵活了,若采取前一日均价发行的,无锁定期限制。
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的修改主要有:
一、取消业绩连续增长的要求(第二套指标,也取消30%的增长要求);
二、允许互联网与高技术公司在未盈利的情况下也可以发行,要求现金流的稳定,并满足:(1)收入超过1亿;(2)在新三板挂牌不短于12个月;(3)高技术类企业科研经费占收入的比率,近三年平均值不低于10%。
从上述变革中,不难发现:国家现在对退市政策走的是香港路线——不退市,禁借壳,让烂公司成仙股,这样也能防止小散到监管部门上吊自焚了。
巨丰投顾认为创业板现在的“特区效应”非常明显,各项政策和改革都先于主板进行,是股市改革的桥头堡。因而未来的创业板将很有可能聚集起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其示范效应和聚集效应可以视同改革开放初期的深圳特区和之后浦东新区,而其中孕育的机会也将层出不穷。当然未来如果创业板能够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不断淘汰落后企业的话,那就更好了。
总的说来,改革是把双刃剑,对好公司,这样的政策是利好,资本市场的灵活性会助其发展。而对于蒙混过关的公司,后续将不得不有投资者来买单--或许,这不是管理层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