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东方早报》)
创业板初现轮廓。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计六章五十七条,具体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与处罚、附则等内容。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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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3】35人智囊团组成独立发审委
鉴于创业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创新特点强,中国证监会考虑在发行审核委员会设置上,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发行初审基础上审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创业板发审委人数将比主板发审委有所增加,由35个人组成,7个人一组,主要是吸收行业专家。
同时,创业板的发审委员不兼任主板发审委员。
相关内容将在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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