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创业板是否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有披露要求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13:55 | 作者:
为了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避免因股东、实际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巨大冲击,创业板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提出了信息披露要求,实行增减持1%事后披露的制度,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有关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委托上市公司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做出公告。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公司股东增减持股份信息披露制度,关注相关公司基本面及股东情况,谨慎理性投资。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