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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股东大会停复牌公告时间的具体规定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16:32 | 作者:
创业板对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停复牌及公告时间的具体规定为:
(1)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2)公司在深交所非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且在此后的首个交易日或之前未公告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该首个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对股东大会公告及相关停复牌的规定,关注相关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情况,理性选择投资。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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