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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9日 21:31 | 作者:
根据相关规定,东软载波于2011年03月0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2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决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劲松路支行开设新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劲松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劲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