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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8:38 | 作者:
根据宝利沥青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签订的《湖南高速公路沥青供应框架协议》的约定,近日公司与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各施工单位,签订了沥青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70号重交沥青数量总计6,100吨,金额总计31,293,000元;SBS改性沥青数量总计13,000吨,金额总计83,200,000元;高模量结构沥青直投料数量总计9吨,金额总计108,702元。合同中,70号重交沥青数量总计6,100吨,金额总计31,293,000元;SBS改性沥青数量总计13,000吨,金额总计83,200,000元;高模量结构沥青直投料数量总计9吨,金额总计108,702元。
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3%,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与湖南省浏醴、郴宁、衡桂、通平、大浏、南岳高速等六条高速公路各施工单位的沥青产品购销合同均已签署完毕,合同总金额合计为122,016.47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