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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

    蓝色光标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2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王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王舰、阚立刚、赵宏伟、周云洲合计发行16,008,33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加期审计、审核报告。
    公司将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12个月内,尽快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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