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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18:32 | 作者:
2012年3月30日,在《经济参考报》、东方财富网等个别媒体上刊登了《“伪高新”企业云集创业板》的报道,该报道称:“创业板中149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27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满足:员工学历条件,即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研发费用要求: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销售收入在5000万和2亿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条件。”该报道的27家企业中包括华仁药业。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作说明。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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