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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新莱应材于2008年10月21日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12年03月0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32000667,有效期为三年(发证日期为2011年09月30日)。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2011年度经营业绩。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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