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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9:43 | 作者:
2011年正海磁材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申请工作正常开展,并于2012年2月10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根据该文件,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获通过,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7000125,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核算情况。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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