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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公司与央视国际战略合作暨重大合同

    乐视网与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互联网电视业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现将上述合同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与央视国际就相关合作已经签署了战略性协议,对合作项目具体内容的约定还需要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由于具体合作项目涉及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具体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予以披露。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央视国际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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