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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7日 19:44 | 作者:
天晟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召开,同意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朝阳支行签订《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将募集资金账户的活期存款根据需要转为定期存单等形式,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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