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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更正公告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19:11 | 作者:
华中数控2011年1月12日发布了《华中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错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原上市公告书第5页“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中“可上市交易日期”写为其持有股份中最早可交易的时间。而根据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转持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为准确反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所持华中数控股份的禁售期,对公司原披露的上市公告书第5页“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作如下更正:
更正后: 股 东 持股数额(万股) 占发行后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182.22 1.69% 2014年1月13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87.78 0.81% 2012年1月13日 上述更正并不影响华中数控股东所应承担的锁定期义务。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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