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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农机: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17:59 | 作者:
吉峰农机接到公司股东王新明先生股权质押通知,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王新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2,483,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质押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用作银行授信业务担保,质押期限为一年,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本笔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融资需要。
本次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0月29日,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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