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2月02日 08:58 |
作者: |
|
|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昨日公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流通操作细则》,该规则从2008年2月15日起实施。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程再进一步。 上述细则对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托管、交易等操作规则作了明确规定,如公司债券发行人开立发行人账户、通过银行间债市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跨市场或不在本市场发行时登记托管和转托管、本息兑付、上市交易条件和方式、信息披露要求等等。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细则公布后,公司债券进入银行市场发行和交易的主要问题已经解决,但有关方面仍要解决投资主体等问题,以扩大公司债券的市场影响力。(张曙东)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