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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试点破冰 市场化发行制度框架基本明确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23日 09:46 作者 刘大毅
    日前,《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此前备受关注的公司债券发行已经基本具备可操作框架,我国企业债市场将为之焕然一新。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许多企业习惯于通过银行借贷获取资金,忽略了债券市场这一融资渠道。在各类债券发行中,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也偏小。美国等发达国家公司债和国债在债券市场上的发行比例基本达到了1∶1,而我国公司债发行仅为国债规模的五分之一,这在客观上造成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间的不平衡,加大了银行的系统风险。以沈阳市为例,2000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累计新增近300亿元,公司境内外上市融资规模较小,更无企业债券融资。全市98%以上的中小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占绝对优势的融资结构,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监管成本和承担的信用风险,而且限制了资本市场对社会闲散资金的聚集和引导功能,降低了社会资金的配置效率。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今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

  市场化发行制度框架基本明确 

  在公布的《试点办法》中,记者注意到,与此前的企业债相比,新版公司债更加体现出了有效性审核加强和尊重市场化的特点。

  首先是审核主体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公司债券的审核由证监会按照核准制的原则进行审核,不再按照原来企业债券发行额度制的计划方式进行。但国有独资公司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发行仍然由国家发改委审核。业内认为,审核主体的变化将有利于公司债券按照市场化的发行方式运作,也有利于市场的监督管理。第二,对发行人净资产的有效性审核加强。对净资产的要求除了延续了对累计发行债券总额不能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规定外,证监会对公司净资产的要求更为严格,对已经被设定担保或采取保全措施的净资产将不能计算在内。第三,公司债券定价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过去企业债券发行强制实施商业银行担保的情况下,发行主体没有良莠之分,债券承兑风险实际上向商业银行进行了转移,投资者无法对债券的内在质量进行分析,千篇一律的市场品种,也无法对债券进行合理的定价。公司债券的发行将引入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借鉴股票发行的询价制度,有效拉开不同发行主体之间的价格水平,有利于债券投资市场的活跃。第四,资信评级的作用显现。企业债券发行由于实施了商业银行担保,资信评级成为了一种摆设,一律AAA的最高评级实际上是针对商业银行的评级。在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将不再强制需要商业银行担保,各发行主体的差异显现,资信评级将成为投资者投资的重要参考数据。第五,抵押担保将取代商业银行担保。根据试点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担保财产权属应当清晰,尚未被设定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且担保财产的价值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不低于担保金额。”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引入债权代理人制度和监管人制度,是未来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主流方向。

  大型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能否因此受益 

  业内认为,尽管本次公司债初期试点的范围仅限于在中国内地以及境外上市的中国境内公司,但其所释放出来的国家将壮大发展企业债的积极信号,对沈阳这类大型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较多和优质企业不断增多的城市,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自1999年12月发行最后一笔企业债券后,沈阳市企业债券市场进入停滞状态。其原因是受到短期融资券偿还出现问题的影响,由于体制机制和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大批的短期融资券无法到期偿还,出现了信用危机,进而影响了企业债券(中长期)的发行。沈阳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刘国强表示,目前,沈阳正处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时期,受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全市重大项目缺乏后续资金的问题亟待解决,而推动企业债券融资的发展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特别是企业债券性质的“市政债券”,对解决城市大型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十分有利。据统计,2003-2005年,沈阳市大型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中,除自有资金外,银行贷款约占50%、外商投资约占20%、财政预算内拨款约占10%。由于国家对开行软贷的禁止等原因,未来经济建设的资金缺口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发展全市企业债券融资将为满足未来经济建设资金需求、保证经济建设的连续性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刘国强还表示,发展企业债券不仅增加了企业融资渠道,而且也有利于节约建设成本,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如何构建多层次债券交易体系 

  在国家不断鼓励和支持发展企业债券的大环境下,业内认为,沈阳还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发展计划,从而推动沈阳市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首先是壮大企业规模,培育合格发债主体。针对沈阳市符合发债要求的大型优秀企业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完全可以通过吸引外资入股、关联企业的合并重组和企业间互相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企业规模,培育出越来越多的合格发债主体。

  其次,应有效整合资本,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据了解,沈阳市目前已有的城投等政府性投资公司净资产规模小、盈利能力差,均达不到发债要求。为使本市能充分利用市政性企业债券的特殊功能,有业内人士建议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资本运作扩大这些投资公司的资产规模,在打造市本级债券融资平台的同时,培育交通、能源、城建基础设施等行业性融资平台,真正发挥各类债券融资平台的作用,为政府项目服务。目前沈阳市部分区县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性公司)在资产规模上已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针对沈阳市区县发债主体情况相对较好这一特点,应抓紧对这些县区项目进行整合,这也是沈阳市近期发行债券的基础。

  同时,还应发展企业债券担保体系,完善担保机制。由于企业债券的融资规模较大,因此,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债券由银行担保。为满足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对担保规模的要求,沈阳市有必要大力培育专业担保机构,建立银行和专业担保机构共存的较为完善的企业债券融资担保体系。此外,沈阳市发改委人士还认为,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债券发展。比如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一定数量的企业债券风险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偿还风险的防范;转变财政直接拨款方式,将财政拨款先转入市级融资平台,再经下一级融资平台以投资形式将资金投入用款单位或项目,以扩大各级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对于用于市政重大项目和政府重点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债券融资,财政应给予债券贴息支持。最后,应做强沈阳产权联合交易所,构建多层次债券交易体系。拓展沈阳产权联合交易所功能,使其不仅是各类产权交易的平台,而且要成为沈阳市企业债券流通交易的重要平台。丰富企业债券交易方式,扩大投资者群体,构建合理的二级市场运行框架,建立多层次债券交易市场体系,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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