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17日 04:46 |
作者: |
肖渔 |
|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近日撰文指出,今后把公司债作为债券市场的发展重点,并不意味着金融债券市场的萎缩,金融债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他表示,从比重来看,目前金融债仅占整个债券市场的1/3,并不算高。 沈炳熙是在新一期《债券市场研究》上撰文做出上述表述的。他在文章中表示,当前我国金融债市场总余额为2.54万亿,企业债从规模和比重上都远远不如金融债。他指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但是这只表明企业债或公司债的发展速度应该更快,并不表示金融债就应当放缓发展速度甚至停滞不前。今后公司债在债券市场的比重会上升很快,但由于债券市场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公司债在短期内还不能超常发展,它要在规模上超过金融债还需要一个过程。为此,沈炳熙强调,如果为了降低金融债的比例,人为地降低金融债券的发展速度,不仅对整个债市不利,对于公司债的发展也未必是件好事。 他还表示,为了使金融债更好的发展,还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债券的结构,扩大发行金融债券的机构范围,提高金融债的流动性。他还指出,从2004年开始进入实际试点阶段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使得金融债市场与直接融资建立了联系,今年证券化试点正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金融债市场上的创新日新月异,那些与直接融资密切相关的债券产品还将会顺势推出,这可能会使金融债市场成为直接融资的一个重要场所。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