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9月08日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4年09月09日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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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1,351万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全部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外代)15%的股权。
  由于南山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9月3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向南山集团购买深圳外代15%股权的报告》。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与会的四名关联董事王芬董事、范肇平董事、袁宇辉董事和韩桂茂董事均遵守了回避制度。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公平、合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291,811,000股境内法人股,持股比例为58.84%。南山集团系成立于1982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赤湾,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傅育宁。税务登记证号码为:国税深字:440301618832976号;地税深字:440305618832976号。南山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港口运输、保税场库经营、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该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健康且连续增长,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截止2003年12月31日南山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320,059,503元,200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6,411,991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深圳外代是深圳市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代理业务的主要企业,1992年在深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营业期限至2022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大道工业七路联合大厦九楼,注册资本16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   持股比例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0万元         15%
  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240万元         15%
  深圳市航运总公司                     160万元         10%
  深圳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40万元         1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480万元         30%
  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240万元         15%
  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代理中外籍从事国际客、货运输和科学考察,水上工程各类船舶在中国港口及有关水域的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承揽进出口货物,办理订舱,租船,储运,代运,报关,旅游(专指船员)海陆空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业务;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办理)。
  本次南山集团有意将其所持有深圳外代15%的股权出让,而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五家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深圳外代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列示如下(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三年平均
  营业收入     4747.46    5357.37    6685.51    5596.78
  营业利润     1382.12    1472.57    2176.87    1677.19
  毛利率     29.11%    27.49%    32.56    29.72%
  净利润     1157.27    1180.21    1725.61.    1354.36
  总资产*    18345.58    21544.14    27366.89    
  总负债    14763.80    17559.07    22634.46    
  净资产    3517.53    3714.05    4436.48    3902.14
  净资产收益率    32.90%    31.78%    38.90%    34.71%
  *其中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应收帐款金额为人民币3,206.02万元。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1,351万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南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全部深圳外代15%的股权。自双方所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公司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全部款项一次性付清给南山集团。双方签订的协议尚需经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正后,并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鉴于本公司是上市公司,对投资回报率有明确的要求,内定新项目投资回报率应达到12%以上。该类资产的转让市价一般按6-8倍市盈率确定,按6-8倍市盈率即定价在1,219---1,625万元价格区间。本公司经与南山集团多次协商,目前谈定的交易价格为1351万元人民币。如达成此项交易,若按前三年平均利润的85%分配利润,本公司在该项目投资的回报率为12.78%,既符合市场一般股权转让定价标准,又符合本公司内定投资回报率要求,体现双赢和公平交易。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外代业务与本公司主营的码头业务关联性强,本公司入股深圳外代使得赤湾港港口装卸运输的配套功能更加完善,将为进出港船公司、货运公司以及货源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代理服务,同时港航公司的加入也必将为深圳外代带来新的客源,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从公司管理角度看,原股东南山集团有多个主导产业,对深圳外代公司业务发展的前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策略、与船公司和港口企业的协调工作等诸多事项,与股东行业的关联性不如本公司更直接。本公司以经营港口为主业,与外代业务共同服务于船公司和运输企业,在相关业务中可通过股东与公司间更加密切的关系,使彼此间的信息更加畅通,有利于港口和外代服务质量的共同提高。
  本公司此次向南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深圳外代股权,将使本公司和深圳外代同时受益。
  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与在深圳市场有影响的深圳外代合作,完善了港口服务功能,使港口服务链进一步延伸,本公司以码头业务为中心,带动运输业务、代理业务共同发展也将得以体现;
  (2)本公司的加入将为深圳外代的业务发展带来更好依托与支持,在深圳外代收益提高的同时,本公司的投资也将取得更好的回报;
  (3)根据深圳外代近三年的平均盈利能力和分红比例,本公司以1351万元收购其15%的股权,每年将分得股息不少于172.68万元,年投资回报率达12.78%,对港航公司的财务状况将起到积极的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董事会公告(公告编号2004-022)之附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公司拟与南山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山集团200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