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逐步实现“三个一体化”: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与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形成“产城融合”的共同体;二是新城镇规划的产业园区与各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及其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布局一体化;三是各类新城镇要与本地资源和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启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30多年来整体经济保持中高速的增长,经济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其中,城镇化高速发展的作用功不可没。如今,新一轮城镇化进一步启动,这无疑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两年来,习近平主席多次提及“登高望远”、“脚踏实地”两个极具特色的中国传统语汇,也对促进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赋予了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
在国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大背景下,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也需要彰显大眼界、大胸襟、大气魄、大追求,本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眼光和全球思维,折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的追求,脚踏实地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为此,从这几年我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调研并针对当前部分省市较为成功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谈几点认识和建议:
以“登高望远”的精神和全球化思维抓好总体规划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规划缺乏统筹性和连续性,“一届领导一个规划”,变化太快太多,造成资源浪费,更谈不上持之以恒地实施;有的地方为了拉动GDP,盲目搞“造城运动”;有的规划严重缺乏产业支撑,经济实力很弱;有的规划缺乏对失地农民长远利益的保护;有的规划对基础设施布局重复,一会儿建、一会儿拆,劳民伤财;有的规划根本不考虑土地的节约、集约,乱占乱用土地。
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首先抓好规划。在全球化思维的规划理念上,必须把城镇规划和城乡统筹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完善新城镇规划体系,要对新城镇进行科学分类和定位,同时在规划实践上要认真总结一些城市的好的规划思路和做法。
以“脚踏实地”的作风抓好产业布局
城镇化发展中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根本不考虑产业的长远发展,只是盲目追求眼前的房地产开发,造成进镇的人难以就业;有的地方人口的集聚和产业的布局严重不协调。
应当十分明确,现代化产业布局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是“沙漠上的大厦”,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要实行现代“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发展方针,需逐步实现“三个一体化”: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与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形成“产城融合”的共同体;二是新城镇规划的产业园区与各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及其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布局一体化;三是各类新城镇要与本地资源和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
为此,各地要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实行错位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奠定坚实的经济发展基础。
必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中对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有的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造成农民缺乏或失去社会保障;有的尚未形成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部分失地农民难以在城镇找到就业岗位,造成生活困难;甚至部分农民沦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等。
为此,推进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防止出现“农村建城,农民离城”现象。坚决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搞“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使广大农民能够享有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和城乡均等公共服务
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缺少规划和落地;有的地方基础设施和人口增长及产业发展不相配套;有的地方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严重不足和落后;有的地方在城镇化建设中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和风貌毁于一旦等。
为改变这种状况,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路、桥、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对新城镇的重要基础设施,要列为省、市级工程,加大省、市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对区际、城际、镇际的路桥建设,重点要打通“断头路”、“断头桥”、“断头浜”,形成郊区新城镇水清、河洁、路畅的路网和水系。
二要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对新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重点解决“疑难杂症看病难”的问题。要引导和鼓励中心城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各种优质资源向新城镇配置。
三要保护好各地具有特色的自然风貌和文化特色。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保留农村居住形态和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使新型城镇和新农村风貌交相辉映。
新型城镇化发展应有“登高望远”的国际视野
有些国家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也曾出现过问题:大城市繁荣背后的“贫民窟”问题;不同程度上存在贫富两极分化;失业率居高不下等。
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具有国际视野,借鉴国外城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要防止或重复别人走过的“弯路”:
一在规划理念上要有国际思维,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敢于创新,提高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在城镇化建设中,切实防止出现“贫民窟”现象,使新城镇的居民和农民都能达到安居乐业,共同富裕。
二在资金筹措上需要政府积极支持,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各地实践证明,仅靠各级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有些较发达的省市尚缺少大量资金,更何况不发达地区城镇化建设资金更成问题。因此,应当在政府积极支持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以及国际资金,来推动城镇化发展。一些省市这方面的实践证明是可行的。重要的是,各级政府要相应制定有关扶持政策,使资金筹措更加规范、有效地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本文摘自作者在中国城镇化促进会理事会年会暨首届中国新型城镇化论坛上的演讲,标题为编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