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升农业专业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出了部署,要求以结构性改革强农惠农,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事实上,农村产业融合已经在以多种方式进行,如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的分离,以及仓储、物流等服务业。同时,农村依托于自身优势还可以发展旅游业、健康保障服务和养老等服务业,电子商务在农村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都处于农民自身的探索,以后更应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探寻适合自身的融合方式。
农村产业融合的实质其实是农业生产与相关服务的流程的细化与专业化,让农业能够与工业、服务业这两种不同的产业形态承接在一起。但是这种产业融合发生的前提必须是农业自身的成熟化和效率化,应当是农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在已有的基础上发生的一种自然的产业延伸与新产业形态的衍生。所以,首先必须提高农业生产自身的专业程度,这就需要继续通过确权颁证等行动,来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赋予农民更大的财产自由支配权利,从而便利农地承包权的流转,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更集约化的生产组织形态能够涌现出来。在农业生产的效率提高之后,它自然就能把更多的生产与服务环节“外包”出去,鼓励其他产业链条的延展。
简言之,农村产业融合应该自然推进,厘清农业涉及的土地等方面的产权关系是基本的前提。在这方面,上世纪中国乡镇企业的兴衰可以提供前车之鉴。改革开放初期,农村乡镇企业蓬勃发展,这正代表着工业与农业的融合。因为乡镇企业相对于个体经营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同时作为集体所有制,与传统的国有部门相比又受约束较少,更能适应新的市场经济现实,所以显示出了强劲的竞争实力。但是到了1990年代后期,城市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国有经济也重拾发展势头,而农村乡镇企业集体所有制属性自身所带有的模糊性又无法厘清,于是在竞争中落于下风,最终衰落。这个过程可为新时代的农村产业融合提供借鉴。
在当前,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大举措,其关键是在农业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制度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如何推进,最关键的是能不能形成稳定可持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这就需要鼓励种粮能手、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在农村的兴起,依法推动资本下乡,鼓励企业整合农村资源,发展新的产业形态。因为农业生产效率提高而离开农村的劳动力,要通过新型城镇化和户籍改革使其融入城市,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要求以推动市民化来缓解房地产库存压力。这样一来,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入城市的市民才能各安其位,各自发挥最大的长处,共同促进城市与乡村的共同繁荣。
